事项编码

14060000HB-XK-0004

事项分类

行政审批

实施部门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受理方式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

办理方式

承诺件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

申请材料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并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车间图示、设备照片或视频等影像资料等)2.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资质证、驾驶员资质证等材料)、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设备照片或视频等影像资料等材料)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4.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5.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

   注: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必须加盖相关企业公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349-8852551

受理网站

http://www.szzwfw.gov.cn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监督电话

0349-885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