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年,蓝天多了,雾霾少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第2;全面推进减排降碳,履约率100%,全省排名第1,成功入选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这一年,山更青了,地更绿了,全市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
   2021年,朔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绿色发展的浩瀚长卷上抒写下了塞上绿都的新答卷。
   这一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绿色正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2021年,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达到301天,PM2.5平均浓度控制到31μg/m3,6项污染物指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成绩。全市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断面,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贡献了“朔州力量”。
   2021年,朔州市成功列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全市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暖、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生物质五种路径清洁取暖改造,全年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27967户,累计完成128999户,改造率100.81%,SO2同比下降率达40%,下降率全省第一。
   与此同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
   完成64家陶瓷企业和29家耐火材料企业天然气替代,日替代量达150万方;
   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52台,4家水泥企业和5家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面推进;
   朔城区集中购置打捆机,市区周边秸秆打捆25万亩共计7.2万吨,秸秆还田15万亩,实现经济效益4300余万元,秸秆禁烧成效显著;
   对重点区域大面积裸地喷洒抑尘剂、人工造雪抑尘1000多万平方米;
   建设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平台,进行重大环境影响实况预警35次,现场处置环境问题325起;
   完成37家企业用电监管系统安装以及火电、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23家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站房视频监视设备安装;
   推进减排降碳,在全国碳市场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朔州市应履约户数11家,履约率100%,全省排名第一……
   水污染防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全面推进,黄水河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综合车间框架已完工,2#蓄水池浇筑完成;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已完工;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基本完工,正在安装设备;
   针对雨季溢流问题,全面推进污水调节池建设工作,山阴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进水调节池并投入使用,市城区生活污水调节缓冲池建设项目已开工,全市7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双回路供电……
   土壤及固废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全部完成,朔城区焦化厂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启动实施;
   全市15家企业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全部编制完成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排查隐患点数144个;
   全市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考核合格率100%;拉运处置医疗废物197.5吨,收处疫情隔离点医疗废物18.6吨,安全处理率100%……
   天蓝、地绿、水秀,已经成为美丽朔州的生态底色,一幅生态文明的崭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督察以来,朔州市立即行动、及时落实,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的要求,第一时间交办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做到督办核实、办结销号、持续跟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取得积极进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23项整改任务全部销号。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对照省整改方案初稿第一时间编制了市级整改方案,朔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将整改任务下达到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部分整改任务已取得积极进展。神头第二发电厂等3家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20年度和“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借助环保督察的东风,全面提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监管责任、企业的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和社会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环境治理态势,凝聚了共建‘塞上绿都’强大力量。”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生权介绍说。
   与此同时,生态环保监管执法工作不断强化——
   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检查企业85家,移送公安案件6件。
   开展打击拆卸国六燃气车辆后处理装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采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审车时检查及国六重型燃气车经销商、检验机构、维修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检查等方式方法进行国六燃气车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拆卸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六重型燃气车排放达标。
   对73家在线监控和建材、火电等大气有组织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帮助企业纠正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旁路等环保问题271个,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完成划定“非道路禁用区”工作,并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进行管控。同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检查。全市已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共计3925台……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总数达196件,罚款2803.18万元,查处四类典型案件17件,其中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7件,移送拘留5件。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真正把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一项硬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增效,确保朔州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让广大百姓享受更多碧水蓝天。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朔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与呼和浩特市、大同市建立跨省、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提高应对环境应急状态下的信息共享协同作战能力;
   制定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构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编制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持续推动成果应用提供了保障和依据……
   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
   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4家水泥熟料和5家独立粉磨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持续推进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系统安装。加强对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监管,推动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系统建设工作,完成26家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系统安装建设工作。
   建设重点企业用电监管设施。为加强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执法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自主管理和自证守法”意识,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用电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共完成37家重点企业用电监管系统建设。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机动车尾气检验工作。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2021年省定朔州市目标为淘汰国三及以下车辆731辆,实际完成1377辆,超额完成淘汰任务。
   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工作。2021年,针对降尘量居高不下,扬尘污染较重的实际情况,以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重要交通运输干线车辆管控及扬尘污染防控、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深度治理等为重点,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进入秋冬季以来,各县(市、区)通过优化通行路线、喷洒抑尘剂、人工造雪等方式下大力抓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生态环境保障服务工作更加扎实——
   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打击侵害漠视群众环境利益行为、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化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5个方面为重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邀请省执法总队专家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程序进行了专题培训,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圆满完成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门户网站连续四年在市级部门网站中排名前三,2021年被市政府推选参加省政府“群众最满意网站”;
   朔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平台完成升级改造,目前平台在线自行监测企业500家……
    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站在“十四五”新征程上,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低碳发展的道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打造“四大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作出“绿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