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方案》提出,到2030年,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量在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

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兼顾省内自用和外送需求,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兜住能源安全底线。因地制宜推动煤炭井下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清洁开采方式,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30年,全省所有持证在产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科学有序布局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加快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建设。持续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淘汰30万千瓦及以上供热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鼓励支持煤电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项目。有序推动瓦斯发电机组进行氮氧化物污染物控制。

优化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加快晋北采煤沉陷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积极开展地热能利用试点示范,支持太原、大同、忻州、晋中、临汾、运城等市创建地热供暖示范区,加大地热能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的应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项目,推动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超前谋划绿色甲醇产业,推动绿色“电氢氨醇”一体化发展。

优化重点行业产能规模和布局,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大力推动钢铁、建材、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建、改扩建项目能耗和环境准入。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更多企业和园区入选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5G工厂和千兆城市建设,引导数据中心提升智算资源占比。

完善铁路、公路网络,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推动高速公路工程绿色公路创建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高速公路”建设。提高新建车站、机场等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有序建设低碳(近零碳)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试点,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打造城市集中供热为主、可再生能源供暖为补充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因地制宜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扎实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机装备、机电产品等高端再制造,鼓励退役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强化工业领域绿色制造标杆引领,以市场化手段推动大中小企业绿色低碳融通发展。鼓励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产品。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按照财政部安排,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

优化重组、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技术创新。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通过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全面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支持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