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天空一片蔚蓝,重现蓝天白云,进入10月份以来,朔州市集中开展市区及周边区域散煤清理大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散煤清理整治力度。持续组织开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在充分发挥散煤管控网格化监管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包联体系,明确包联职责,细化排查措施、排查重点和时限要求,包联干部全面负责包联区域内的散煤排查工作,对排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特别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对散煤发现就查、露头就打。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在暂时不具备散煤取暖改造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优质煤替代散煤。 

  二是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为主的清洁取暖政策,抓好城区全面禁煤和“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任务。 

  三是加强燃煤监管力度。为了确保“煤改清洁能源”成果,杜绝 “煤改清洁能源”再出现使用燃煤和未改造村庄使用“劣质煤”的问题,对改造村庄实施了炉具拆除、燃煤清理等措施,朔州市、区共同建立了“村自治、乡(镇)监控、区检查、市巡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燃煤使用的监管,确保工作成果。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条幅、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持续深入宣传散煤整治的政策、意义和惩处措施,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对存在侥幸心理、仍旧储藏散煤的村民起到教育作用。通过宣传活动,广大村民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村民群众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散煤整治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姿态,联合包联体系,杜绝散煤复燃复烧现象的发生,铁腕推进散煤整治行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朔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