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蔚蓝,阳光正暖。
  地处“北纬39°黄金滑雪带”,位于山阴县广武镇,与明长城、雁门关、广武古城毗邻的广武国际滑雪场,迎着初春万丈霞光,演绎着亮相即精彩,出场即震撼的朔州故事。绿洲之上的右玉群山,紫红色的朝晖刚刚冒出天际,这里便大地染金,热流滚滚,播撒民生金种子,耕耘暖冬幸福田的清洁取暖全覆盖,抬头可见晴空湛蓝,白云悠悠,放眼远观,令人身心松弛,遍体舒泰,这里的人民享受着雪舞冰封蓝天白云的生态美景。初夏的清晨,平鲁区阻虎乡万亩油菜花万亩油葵基地,阳光穿透绿叶的缝隙洒在农人的肩头,美丽的笑容盛情绽放。蓝天无垠,春风广阔。朔城区紫荆山下,人们手持风筝,尽情奔跑,把自由与祥和的情怀传递给天空,喜迎北京冬残奥会映照着开放中国的朔州之美。
  碧水蓝天奏凯歌,变化不只是一事一地,更表现在许多地方更多领域。我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力绘就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底色,各添魅力,同增活力,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奋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高地,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创新创造转型转变中打开了事业发展新天地,塞上大地生机勃勃,山花烂漫,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绘就新画卷。
  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生逢其时当奋斗其时。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坚持从全局谋一域、以一域促全局,“十三五”期间,朔州累计生产原煤约8.5亿吨,有7.2亿吨外运全国;累计发电量约1500亿度,其中1200亿度上网外送。特别是2021年以来,我市在坚定扛起能源安全保障、煤电保供政治责任的同时,勇担首都生态屏障使命。
  近年来,我市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书记姜四清、市长吴秀玲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调度生态环保工作,分管副市长刘亮统筹调度、一线督导,以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全民行动,不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交出了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答卷: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6年保持全省第二。2021年,朔州市优良天数首次突破了300天,达到301天,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指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成绩。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主要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实现“新突破”。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年平均浓度降至13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优良天数更是达到了315天。在巩固朔州市右玉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基础上,朔州市平鲁区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随着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治理的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4个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东榆林水库出口断面、马邑断面更是达到Ⅱ类水质。9个省考断面全面退出劣Ⅴ类,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33.3%。黑鹳、白鹳、遗鸥等十多种珍稀野生候鸟在桑干河流域安家栖息。通过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界的不懈努力,山西朔州完成了从“塞北的不毛之地”向“现代化的塞上绿都”的华丽转身。
  短短几年,朔州城乡居民陆续发现,从绵绵洪涛山到巍巍紫荆山,从长城脚下到百里沃野,从独立工矿企业到城市新区,一块块矿山开采留下的生态“疮疤”全面修复,面貌一新;烦人的煤炭运销粉灰扬尘被巨型漂亮的彩钢屋所覆盖,现代化塞上绿都建设中的生态环境巨变让“老包袱”变成了新财富。
  长效治理出奇功
  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时代之变,形势任务之变,朔州市各级党委政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勇挑重担子,甘啃硬骨头,在接烫手山芋中破茧成蝶,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准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说,我们坚持“抓就要抓出实效,改就要改彻底”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基固本,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治煤降硫”成效显著。流量的时代里,微信群犹如一束束耀眼的光芒,任何独特性的疑点亮点都通过个体内容的发布引起市委市政府决策层的关注和讨论。朔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群,朔州清洁取暖工作群,常年累月处于高度亢奋状态。一群人在这里迎光而行,奋力奔跑。为从根本上解决民用散煤污染问题,尽早实现SO2指标进入个位数的奋斗目标,我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提出“清洁取暖全覆盖,三年任务两年完”的攻坚目标,2021年先行改造12.8万户,基本实现平原地区、川区谷地散煤清零,今年圆满完成国家备案改造任务,全市域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达到城市、集镇、农村清洁取暖率3个100%。2022年,朔州市SO2平均浓度为13μg/m3,达到一级标准,同比下降了13.3%,继续保持大幅下降趋势,清洁取暖成果逐年显现,长久以来“炊烟袅袅”、煤烟呛鼻的旧象不复存在。“治企降尘”动真碰硬。朔州的“尘”,一半黄、一半黑,“黄”的是黄沙,“黑”的是煤尘。多年来,朔州市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坚持造林治沙,黄色的“尘”少了,黄沙漫天的“景象”不见了,但是鼻孔里的“黑”还没有去除。去年开始,朔州市提出“一年抓一个重点领域”,下大力气啃“硬骨头”。2021年,朔州舍小利,促长远,推动全市陶瓷行业全面完成了天然气替代工作,实现了陶瓷行业的进一步减排。2022年,朔州针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涉煤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煤矿、洗煤厂、煤炭储运等涉煤企业进行了全面“体检”“把脉”“抓药”“问效”一气呵成。全市共检查涉煤企业898家次,帮助和指导企业整改问题751项,立案处罚33家,取缔煤泥晾晒等“散乱污”企业114家,全市42家煤炭集运站,完成封闭煤棚建设25家,剩余16家在建、1家长期停产。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后,将真正实现产煤不见煤、路面全硬化、出厂全清洁。2022年,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75μg/m3,同比下降了3.8%,距离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越来越近。“综合治废”突破困境。朔州市是煤电大市,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2亿吨,火电装机容量达1125兆瓦,每年产生煤矸石3000多万吨、粉煤灰800多万吨,大量的工业固废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最大困境。近年来,朔州市持续推进以荒沟造地为主的固废规范化堆场建设,共建成煤矸石和粉煤灰规范化堆场87座。同时,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相关领域不断探索,连续举办了9届国际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会,坚持科技创新为引领,产学研一体化整体推进,先后与16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起联系合作关系,重点打造提升朔州市北大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研发中心、中煤平朔、晋坤公司、怀仁宏力再生公司等4大技术研发平台,其中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建的北大研发中心,已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固废资源化研发中心之一。先后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粉煤灰等固废制备新型氮氧化物复合耐火材料、新型绿色板材等9大类30多项新技术;申报与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0多项,其中6项技术实现工业化生产。据统计,2020年朔州市三大工业固废产生量达5508万吨,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近75%,固废综合利用率相比2015年的不足40%提升三十多个百分点。全市共建成固废综合利用企业99家,其中煤矸石利用企业50家,粉煤灰利用企业42家,脱硫石膏企业7家。产品规模发展到年产27亿块煤矸石烧结砖、45万吨煤矸石煅烧高岭土、10.4亿块粉煤灰蒸压砖、300万m3粉煤灰砌块、400万m2透水砖、350万m2粉煤灰外墙保温板、20万方PC装配式建筑、30万吨耐火材料、10万吨建筑石膏粉、30万吨喷涂石膏、3000万m2纸面石膏装饰板的生产能力,固废综合利用产品从单一的传统墙材生产拓展延伸到新材料、陶瓷、耐火保温材料、装饰材料以及其他新型建筑材料等7大类200多个产品种类,固废综合利用渠道不断拓展,成为全市突破“固废困境”最优的治本路径。
  系统治污见实效
  新时代的春风里,朔州勇毅笃行,以发现隐忧的眼力,勇作卫士的魅力,持之以恒的定力,为环境保护带来一股充满蓬勃生机的春风。近年来,全市在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治污、协同治理、系统施策,实现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科学研判、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系统,通过对市区及周边98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微站数据的分析,精准定位污染源,预判预测污染物扩散趋势,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目前,共形成分析报告390余份,重污染实时信息发布339条。朔州应对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完善,从最初的“三区联防”(朔城区、平鲁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到后来的“三区一县”联防联控(朔城区、平鲁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山阴县),再到现在的全市域联防联控,发布应急预警通知后,各县(市、区)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根据污染物形成特点和重污染发展趋势,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采取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成效显著。2022年,我市重污染天数为5天(沙尘天气),同比减少了8天。协同治理、削减排放,有效防控臭氧污染。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NOx(氮氧化物)是臭氧污染形成的前体物,我市从削减VOCs和NOx的排放量入手,加大协同治理力度,有效防治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全市4家水泥熟料企业全部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朔州市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98.84万元给予补助,2022年全部完成改造工作,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减少约2300吨。开展了夏季臭氧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两次启动臭氧错峰管控,检查涉VOCs、NOx排放重点行业企业511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54项,违法排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淘汰机动车1256辆,对17.4万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年检,路检路查柴油货车1480余辆次。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市县建成区露天烧烤实现了动态清零。在今年夏季气温偏高的情况下,7月和8月,朔州市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了5.45%和17.8%,指标年平均值全省排名第1。系统治理、长效治污,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实现“长治久清”,朔州市坚持源头治水、工程治污,以水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促进断面水质的巩固和提升。一是强化水生态修复。完成了朔城区黄水河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约20公里,沿河建设人工湿地6公里,种植松树1.4万株,建设污水处理站,对汇入河道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区域水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下游的东榆林水库国考断面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平鲁马关河入桑干河水体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怀仁桑干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正在加紧建设,项目完成后,桑干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强化水环境管理。开展季节性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春季对农灌退水进行专项督导和整治,对6家入桑干河污水处理厂、16处企业和城市雨水排放口以及市区建成区主要排洪沟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属地整改问题12件;夏季开展了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成立3个监督帮扶赴各县区对城镇排水系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重点排污企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排查整治等5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边排查边整治,解决了右玉县右卫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华电水务积水塘安全隐患、担水沟至国强煤业道路清扫不到位形成“黑雨水”等具体问题。2022年,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197公里,市城区污水调节池建设工程正在快速推进,污水厂雨季溢流问题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山阴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应县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神电固废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建设,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水质量监测。对13个国省考断面和68个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进行每日工作群通报、每月书面通报,对超标严重的断面和排污口向属地政府下达督办函,对18个存在超标现象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调查处理。2022年,开展了黄河及海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41家,采集水样93份,监测项目1011项,对监测超标的8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2022年,朔州市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省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
  绿色发展绽新彩
  头顶壮丽星空,身后万家灯火,这片活力四射的土地,便是生态环境保护战线上党员干部胜战的疆场。近年来,朔州市坚持“监督+帮扶”相结合,在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利剑斩污”,深化行刑衔接。近年来,全市上下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2020-2022年,全市共查处415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累计罚款5169.8万元,充分利用移动热点、红外监测、无人机侦查等方式进行非现场执法,排查取缔小型洗煤厂、煤泥晾晒场等“散乱污”企业340多家。2021年以来,朔州市重点围绕固废及危废管理、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企业1172家次,摸排环境违法线索29条,移送公安17件,行政拘留9人,查处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州市公安局、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为依法、快速、有效地惩治、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朔州市也成为全省率先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的地市,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将朔州作为典型在全省进行学习和推广。“监督+帮扶”,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朔州市成立了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出台了15条具体纾困措施,纾困帮扶企业32家,解决问题56条。使用视频会议的方式通过15个项目环评评审,惠及14家企业,涉及项目投资46.56亿元。出台了《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编制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及项目除信访投诉外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灵活运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线上+线下”科技手段对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保证企业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上来。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市积极探索实施“柔性执法”,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去年以来,朔州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充分考虑上述情形,对12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积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涉案企业给予免于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给予从轻处罚。“奖优罚劣”,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朔州市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和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共对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未达考核要求的县区扣缴3.23亿元,对完成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考核任务的县区奖励1.57亿元。为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我市结合本地实际,颁布实施了《朔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朔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朔州市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朔州市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当暖风吹绿枝丫,唤醒繁花的时候,我们踏青赏花,尽享春光。“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绘就新的蓝图,目标引领实践。朔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朔州将继续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信心、锚定目标、奋力攻坚,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争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排头兵,为建设“美丽山西”建设现代化塞上绿都贡献朔州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