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民积极参与河道保护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制止和有效打击河道内违法行为,确保河道畅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河道(段)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举报范围为流经各县(市、区)主城区域的和行洪任务较重要的恢河、七里河、黄水河、苍头河、浑河、口泉河、沿城沟河、鹅毛河、茹越峪河、小石峪河、三道河、淤泥河、大沙沟河、七里沟河等主要河道(段)。
二、举报重点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的,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建筑垃圾等堆放阻碍行洪物的;
2、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的;
3、向河道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违法行为。
三、举报查处与奖励
举报人需实名举报,由朔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根据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职责进行移交。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举报线索,组织力量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同一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已经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不属于奖励范畴。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2090786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有效期限为: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有奖举报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有效联系方式等。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提供具体地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等,不得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受理部门全程严格保密,对透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朔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