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29日电(桑莉媛)今天,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为山西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相比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目前山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制度不完善、标准规范缺失、权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以及基础薄弱、底数不清等问题。因此,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实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山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了该《条例》。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监测和详查,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重点在防治重金属与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上分类、分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在风险管控上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污染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山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下一步,将加强调查监测、源头预防,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等工作,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通过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土壤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专项执法、年度考核等措施,逐步建立土壤生态环境执法的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条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编制印发《条例》单行本,做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李凌昇说。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