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在太原揭牌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副厅长级监察专员胡创业、太原市副市长卢秋生等出席揭牌仪式。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继平主持揭牌仪式。太原、阳泉、长治、晋城、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9个市的政府代表以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9个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跨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机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创新性举措,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四个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监察区域为太原、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六个市,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区域(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情况;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措施的实施等情况实施监督监察;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督办监察区域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等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潘贤掌在揭牌仪式上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城环境保护问题,增强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管理体制,跨区域、跨流域设立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驻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大家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期望重托,积极履职尽责,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他要求,成立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不只是简单挂个牌子、改个名称,而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督政”“督企”职责,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长出“钢牙利齿”。他强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作为一个新的机构、一支新的队伍、一股新生力量,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环保铁军”标准,从一开始就严格队伍管理,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同时,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时处处以铁军的纪律和作风严格要求自己。

  此前,省生态环境厅汾渭平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已经正式挂牌并运行。省生态环境厅晋北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正在筹建,即将挂牌运行。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