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成绩的取得基于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2021年,全国1.45亿吨钢铁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黄河干流上游和中游部分河段7827公里岸线排污口排查;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现场检查企业9000余家,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1.4万余个……这些务实的举措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但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多重压力。去年下半年以来,在经济发展困难增多、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部分地区对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钢铁、水泥等初级产品需求上升导致部分地区承接“两高”项目的冲动抬头,企业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转、违法超标排污等现象也在增多。与此同时,减污与降碳、城市与农村、PM2.5和臭氧、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新污染物治理与传统污染物防治等工作交织,问题更加复杂,难度和挑战前所未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果也反映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研判,以积极的姿态、科学的谋划、务实的举措,确保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为此,要着力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要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要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要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更大功夫。这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认真分析和识别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需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对“生态病”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由于资源有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治污攻坚绝不能搞大水漫灌,而应抓到点子上,做到紧要处。应结合各地实际,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生态环保要求,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标志性战役,聚焦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科学决策,注重提质增效。生态环境改善和修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合理确定年度目标,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决不把长期目标短期化,不把持久战打成突击战。在“十四五”主要生态环境指标目标确定和任务分解上,不鼓励设定过高的目标,而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效上。因地制宜地制定落实举措,分类施策,不搞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怀着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开启治污攻坚新征程,向着美丽中国的新高度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