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大型活动碳中和模式,近日,省生态环境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商务厅、文旅厅、国资委、体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鼓励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积极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党政机关、省属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序推广和规范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
  《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大型活动碳中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提倡对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的主体包括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机构和个人。到2025年,我省初步形成以省直机关、大型国企为实施主体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工作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参与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工作体系,推动全社会践行低碳理念。
  《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大型活动组织方需根据生态环境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核算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采用购买碳普惠减排量、碳配额、碳信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等方式进行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