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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19年03月04日 07:02 来源:朔州市新闻中心

   有人说,过年不放炮,年味儿没了,没意思了,其实不然。我省各市出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没了“火药味”,“年味”依然不减,人们用各种方式和活动来丰富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没有了烟花爆竹声震耳,蓝天和我们相聚的日子多了,空气新鲜多了,也为环卫工人和特殊群体带来实实在在的关怀……

  2月11日,朔州市环保局披露:朔州市普遍加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清洁取暖、控煤等措施后,今年春节期间朔州市空气质量同比往年普遍好转。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负责人石宝存告诉记者,相比去年,今年环境好转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清洁取暖;二是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监管;三是控煤,21个城中村及城边村,采用优质煤换取原煤。市环保局仝志宇主任介绍,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的环境监管,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各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提前谋划部署,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他们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及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防控,及时解决。

  过年不放炮干啥呢?朔州市委市政府给了人们更好的选择。春节前,六县(市、区)集中在公园、广场、街道,以及主要场所分类开展的系列活动,以传统节日为载体,既打造出文旅新品牌,又展现了春节新气象,更让老百姓充分参与进来。

  据了解,大同市从2017年11月1日起就在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猪年春节期间当然也不例外。2018年12月1日《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始施行。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定,2019年春节,吕梁市的城市建成区和各县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临汾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去年2月1日起,阳泉市区(城区、矿区、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将由阳泉市公安局进行处罚。今年春节假日期间,忻州市建成区和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燃煤旺火措施取得一定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去年春节。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人大通过了《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开始实施。2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春节期间,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查禁活动,查处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6起,行政拘留26人。随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出台,晋城市在春节长假期间未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19年晋中市主城区及所有县(区、市)主要城区全部实行了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实现了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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