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禁燃禁放工作中取得的最新成效。

  去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坚决依法打击,全面整治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得较好的管控效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磊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6起,行政拘留54人,刑事处理4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0起,罚款处罚125人,检查烟花爆竹重点场所2800余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53件,批评教育1970人。在除夕当夜,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756人、车辆302台,动员社会力量2390人,查处案件17起,行政拘留1人,罚款16人,现场查纠1750起,收缴烟花爆竹105箱。”
  会上还通报了两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典型案例。明天是元宵佳节,公安机关向广大市民倡议: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主动上缴私自存放的烟花爆竹。积极检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自觉宣传和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倡导文明新风,让禁燃禁放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不断汇聚环保正能量。
  最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如何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罚个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奖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