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俐: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陈志国: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朔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朔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朔州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建设“美丽朔州”目标,着力构建“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新格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朔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具体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赋能,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根基
朔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按照朔州市委加强“五化”建设、打造“五型”机关的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显著提升了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执行力,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紧盯“蓝天常驻、碧水长流、黄土复净、常治长效”的管控目标,持续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生态安全防控,推动污染治理提质增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空气质量方面。截至2025年年底,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累计下降30.3%,稳居山西省第二。2025年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4.6%。优良天数328天,实现历史最多,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六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历史突破,是山西省唯一一个实现全域达标的地级市。2025年朔州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6.6%,位列山西省第一。
水环境方面。通过建立桑干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筑牢碧水生态防线,2025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持续稳定,2021—2025年4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始终保持100%,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向好,朔州市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稳步提升。
生态治理方面。严控耕地污染源头,抓好农用地污染源头治理,2025年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完成枯水和丰水期监测。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开展分级评估,推动“五即一码贯通”,推广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申报率、备案率均保持95%以上,飞灰源头减量相关举措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肯定。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摸排整治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推动煤矸石矿坑回填,规范敏感区域矸石处置,建成大宗固废填埋场52座,清理企业周边垃圾3347余吨。防范工矿企业土壤污染,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强化重点地块优先监管,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至9家。
三、坚持系统治理观念,全面提升生态治理水平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深化全域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建设成效亮眼。
一是健全法治制度体系,筑牢执法监管根基。坚持法治引领,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部门联动,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相继颁布了《朔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朔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朔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源头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高污染项目落地,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陶瓷、耐火材料行业煤气发生炉全部关停,推动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动清洁运输和新能源替代,注册登记新能源电动重卡达到2316辆,推动市区4家燃煤电厂煤炭运输车辆实现新能源替代。朔州市774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50%。同时,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持续强化碳交易监督管理,有序开展碳配额管理及履约清缴,推进重点排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碳排放,朔州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经全部按期足额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率100%。
三是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彰显绿色发展成效。“十四五”期间,朔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2022—2023年,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相继完成,实现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协同进阶。2024年,右玉县荣获联合国“新可持续城市与人居环境奖”,成为全球唯一获该奖项“杰出成就类”的县域。2024年,桑干河(朔州市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属山西省首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朔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贯彻朔州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关系,锚定“美丽朔州”建设目标不动摇,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朔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202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强化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双碳”目标为牵引,立足朔州市能源基地及生态脆弱区双重定位,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抓好项目谋划,以重大项目引领绿色转型,全力服务保障中煤平朔煤基烯烃等国家重点项目落地;推进碳达峰朔州行动,强化碳排放核算管控;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非现场执法,落实差异化监管和环境信用监管。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深度融入“碳达峰、碳中和”与“美丽中国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统筹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三是以美丽河湖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十五五”期间,朔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深化水环境治理、生态流量保障与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与韧性提升和智慧化精准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方面。
四是加强源头防控,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关键环节,强化耕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精准管控与质量提升,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风险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深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利用提质增效。
五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创造宁静生活环境。统筹城市与农村、昼间与夜间、固定源与移动源协同治理,构建全链条、精细化噪声污染防治体系,到2030年,朔州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稳定提升,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持续下降,农村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群众宁静生活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六是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持续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以源头管控为核心,以过程监管为关键,以应急处置为保障,构建“全域覆盖、分区施策、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统筹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提升,持续巩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是深化生态保护,全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旅融合,助力“朔风古韵·塞上绿洲”品牌打造,推动生态旅游、文化体验等新业态发展,让良好生态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八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链条,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九是抓实督察整改,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事项清零整改。抓好常态化生态环境督察、专项检查与日常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严实整改成效夯实生态保护根基、规范环境治理秩序,持续巩固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朔州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法治保障。
十是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美丽示范创建,推广桑干河美丽河湖建设经验,打造更多生态样板,将弘扬右玉精神与全民绿色行动深度融合,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生态环境部门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也期待媒体朋友们继续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多宣传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成效,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新要求,凝聚起建设“美丽朔州”的强大合力。
谢谢大家!
赵俐:
感谢陈志国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山西日报记者:
2026年国家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标准修订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哪些落实举措?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大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逐步接轨国际先进水平,国家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2月联合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重点收严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体系,“好天气”的标准将更为严格。
具体来说,变化的核心是污染物的限值。过渡期(2026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即PM₂.₅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原标准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PM₁₀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原标准分别为70微克/立方米和150微克/立方米)。全面实施阶段(2031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PM₂.₅、PM₁₀、SO₂ 和 NO₂ 浓度限值,指标进一步收严,总体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第二阶段过渡值相当。
刚才,陈志国同志提到了朔州市2025年环境方面的相关情况,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市县两级住建、城管、交通、交管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2025年朔州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了历史最佳水平,即使按照修订后过渡期的指标作为标准,也仅有PM₁₀年平均浓度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
2026年,大气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以细颗粒物PM₂.₅和PM₁₀治理为主线,聚焦臭氧浓度逐年升高这一实际,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统筹好短期攻坚和长期治理,确保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将立足朔州煤电产业集中、扬尘源多、臭氧浓度高、冬季采暖污染突出、工业排放大等市情实际,通过加快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改、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长效管理和运输清洁化改造、开展城市生活面源污染作业调控等具体举措,系统推进减煤、控尘、治企、管车、禁烧、增绿,尽快推动颗粒物浓度稳定下降到过渡期标准的要求以内。同时深挖减排潜力,逐步夯实空气质量达标基础,为2031年全面执行新标准打好提前量。同时,还将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企业践行绿色生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让人人都成为“朔州蓝”的建设者、守护者、受益者,加快建设“朔风古韵·塞上绿洲”。
山西法治报记者:
朔州是山西省重要的煤电能源基地,年产原煤2亿吨以上,煤矸石年产生量3000多万吨,且历史堆存体量大,如何处置这些煤矸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破解这一难题,有什么新办法、新路径?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科长王建河:
为解决山西省煤矸石产生量大、历史堆存量多、消纳利用困难的现实问题,山西省2026年正式出台了《山西省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该方案直面煤矸石处置的痛点难点,明确提出“坚持源头减量为首要目标,综合利用为主要渠道,生态回填为兜底保障”的总体原则,在确保完成综合利用目标的前提下规范实施生态回填。近年来,围绕煤矸石处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夯实治理基础。对朔州市煤矸石堆场、产矸规模、处置能力及历史无主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目前朔州市正规煤矸石堆场42座,总库容2.3亿吨,现堆存量0.74亿吨;排查无主矸石点48处,实行一企一档、一坑一策管理,同步将未备案、审批的20余个煤矸石土地复垦、填沟造地项目纳入生态回填体系,确保治理全程规范可控。
二是健全四级联动体系,压实治理责任。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乡镇监管、企业执行的责任链条,细化任务、定岗定责。建立定期调度、会商通报、督办约谈机制,朔州市环委办常态化跟踪督办,对推进滞后的单位及时预警整改,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控生产前端增量,减少矸石产出。坚持源头减量,在煤矿推广井下分选、充填开采技术,严控采掘参数,从生产源头减少矸石出井量。严格固废处置准入管理,新建项目必须配套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坚决守住增量管控底线。
四是聚焦生态回填攻坚,打造市级示范标杆。生态回填是朔州市破解煤矸石处置难题的关键举措。坚持先利用、后回填,以中煤平朔安太堡露天废弃矿坑为重点,高标准打造市级生态回填示范项目,严格落实防渗、碾压、排水、复绿全流程规范,单个矿坑可消纳矸石约1.8亿吨。
目前示范项目已联动多家煤矿、洗煤厂签订就近处置协议,实现集中归集、规范运输、矿坑回填、闭环管理。在各县(市、区)推进时序上:平鲁区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审;山阴、怀仁、右玉正加快编制,力争三季度陆续报审;朔州经济开发区麻家梁煤矿区域拟纳入朔城区方案统筹实施;应县无相关治理任务。
下一步,在朔州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指导下,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县级方案报审,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全面推开生态回填工作。二是全力攻坚存量清零,无主矸石限期整治,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做强高值利用产业,引育新项目、延伸产业链,提升固废利用水平。
谢谢大家!
记者观察杂志社记者:
请介绍一下“十五五”期间朔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举措。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陈志国:
下面,我就朔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十四五”期间,朔州市以桑干河等重点流域为主战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4个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桑干河朔州段还入选了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然而,朔州市仍面临资源性缺水、部分支流水质不稳定、农业面源污染压力大等问题,水生态系统整体脆弱,需继续补齐短板。
“十五五”期间,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到2030年,在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显著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与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河流生态基流,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绿色亲水空间,推动重点流域向更高标准的美丽河湖跨越。特别是,国家首次将水生态指标纳入考核,朔州市也相应设置了底栖动物状况等特色指标。这标志着治理重点从单一的水质化学指标,向水生态系统健康综合评价转变。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将完成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一断面一策”精准管控,全方位、多途径、多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全面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十五五”期间朔州市的国考断面由原来的4个优化调整为5个,针对新增的七里河村南断面,将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与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Ⅲ类。
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针对资源性缺水这一根本制约,制定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完善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提升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平。
三是推进水生态综合评价与修复。在桑干河、七里河、黄水河、苍头河等重点河流增设水生态监测点位,将底栖动物状况纳入考核。实施河流生态廊道连通性修复,加强湿地公园保护与功能提升。
四是完善智慧赋能监管体系。将建设“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和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控平台,实现重点排污口、关键断面及敏感河段全覆盖监控。
五是打造美丽河湖朔州名片。构建“一干三河多点”的美丽河湖总体格局,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7%。
围绕上述任务,朔州市生态环境局系统谋划了29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1.73亿元,涵盖水污染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六大领域。同时,将强化党政同责、完善法规政策、创新投入机制、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全民参与,并严格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评估考核。朔州地处桑干河源头,承担着重大生态使命。我们将弘扬右玉精神,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朔州新篇章。
谢谢大家!
赵俐:
非常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出席,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大力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