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拟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朔州山阴联成偏岭风电场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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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环审[2017]32号 |
2017年7月10日 |
朔州山阴联成偏岭风电场送出工程 |
山阴县联成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山阴县马营乡偏岭和怀仁县金沙滩镇 |
发布日:2017年7月1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公告期限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349-2021732,联系人:徐坤 传真:0349-2150386
通讯地址:朔州市张辽路(原大运二级公路)西朔州市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站(036002)
附件:
朔环审[2017]32号
关于对朔州山阴联成偏岭风电场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阴县联成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来的“朔州山阴联成偏岭风电场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过认真审查、讨论,提出如下说明:
1、2011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1]1103号文对予以核准批复;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线路,采用单塔单回架空线路,起始于山阴偏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终止于怀仁县南家堡110KV变电站。二是南家堡变电站改造内容。
2、该送出工程于2014年5月--11月建设,2014年11月建成投运,线路总长度9.3公里,共建杆塔39基。该工程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3、2017年4月25日,省厅以晋环辐告[2017]9号文下达处罚决定书。
4、2017年4月,该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4月22日,省厅组织了报告表技术审查会。
5、鉴于上述情况,请省厅定夺。
2017年7月10日
来源:市环保局辐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