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报告,撤离现场

发现可疑受照或污染的线索时,应立即报告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并应迅速离开可疑现场,做到距离防护,待生态环境部门专业人员对现场剂量监测后,确认“是否发生了事故”,再作进一步的治疗、防护、处置。

2.评估伤情,分级救治

核事故发生时,医务人员应迅速估计伤情,遵循分级救治、先重后轻和快抢、快救、快送的原则。有放射性损伤的患者应尽早口服抗放药,非放射损伤(如烧伤、窒息、出血、休克、创伤、骨折等)和疾病,应对症处理,尽快撤离核事故现场。

3.彻底洗消,去除沾染

体表有放射性沾染的伤员,要彻底洗消,仍未达到控制剂量时,在伤员随身卡上注明沾染部位及沾染程度,以便加强医学观察。伤员暴露部位皮肤或伤口有放射性污染时,应进行局部洗消以去除沾染。

4.尽快送医,专业治疗

对于放射性损伤的患者,其救治不同于一般的疾病,需专门的诊治理论、技术、设施及经验,故应尽早送往专科医院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