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秀玲出席并讲话。



吴秀玲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山西反馈会、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锚定目标任务,强化交账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副市长武跃飞主持,刘亮出席。

吴秀玲指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是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行动,是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也是增加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生态文明这个“国之大者”,深刻理解环境保护这一“重中之重”,充分认识污染防治这项“重大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吴秀玲要求,要围绕重点区域、重要指标、重点时段,强化攻坚举措,聚力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抓好清洁取暖、扬尘污染防治、禁燃禁放、排污管控、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聚力环保督察整改,成立工作机构,加紧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清单,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市环委会要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搞好配合,各驻朔重点企业要切实抓好本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要严格开展专项督察,对不主动履职尽责、工作落实不力、任务未能按期完成,存在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六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