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批复

朔政函〔2025〕125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朔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朔城管发〔2025〕51号)收悉。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朔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朔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你局要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聚焦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目标,全面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深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运输过程监管、分类规范处置各环节治理措施,推动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