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1〕114号)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80.372万元经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并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复核确认,拟提出如下分配意见(见附表),现予公示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