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和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44号),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56万元,经研究,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复核,拟分配821.902万元用于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分配175万元用于朔州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跟踪服务项目。

二、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资金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43号),下达我市专项资金1297.8万元,明确用于朔州市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经研究,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复核,拟将该笔资金专项用于全市14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现予公示。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