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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22日 19:1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1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不断强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建设,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依托门户网站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网站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网站全面发布环保新闻、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等信息,为全局及有环保信息公示需求的相关企事业提供服务。我局门户网站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络协作平台TRSWC统一建设、管理、运维,局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环境信息日常发布和网站栏目设置、模块的修改意见。网站建设以省厅“网站绩效评估办法”为标准和要求,同时突出可视性、时效性、美观性,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确保安全、准确、及时全覆盖发布各类环保信息,努力使网站建设走在我市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前列。自上线以来,运行良好,2018年被市政府考评为市直机关并列第三名2019年网站运行正常,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和不良行为, 信息量仍居市直前列。

为规范和推进环境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监管,依据省市要求,在环保门户网站设置了“朔州市市区空气质量实时数据”“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朔州市桑干河清河行动”“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专栏,对重点企业相关环境监测信息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实时发布,较好完成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二)国家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运维良好

按照环境部和省环境厅关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环发〔2013〕72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朔环发〔2013〕160号),并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建成“朔州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在我局环保门户网站开设“重点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信息。为推进此项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污控科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配合,加强对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义务。目前,“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正常,所涉及的企业能够及时上传发布监测数据,公众可随时可通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专栏查阅相关数据。

网络安全和政府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等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并下发文件,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有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按照网络安全管理“三同步”原则(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具体指导全市环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和决策全市环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和成效;审定全局环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维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督办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督促落实《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朔环发2016〕70号)的执行情况。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J 037-2011)要求,局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确定为第二级, 所需安保等级测评费等待市财政核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不间断发布了环保新闻、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等信息。我局门户网站现有7个一级栏目,30个二级栏目,43个三级栏目,建立专题专栏9个。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2100余条,各类图片80余幅。其中环保新闻658条,综合要闻678条,县区动态58条,通知公告95条,其他环境监管信息公开1100余条;重点国控企业环境信息每日不间断自动上传,累计公开约10000余条;通过朔州环保微信、微博客户端发布环境保护相关信息100余条。此外,我局在省厅网站发布朔州动态信息40, 其中头条新闻11条。同时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公开,通过“朔州市市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朔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系统”每日发布二十四小时内市区、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实时发布朔州市空气质量情况及PM2.5监测情况。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专栏,按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信息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有关数据及时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来源不足、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公开资金预算不足。

(二)改进情况

2020年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认真落实《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朔环发〔2016〕70号),积极督促推进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及时报送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及时补充、增加相应内容,做到信息即时更新,提供便捷快速服务。加强队伍建设, 配备专业人员, 解决人员不足, 经费不足问题,适应环保信息化快速发展新形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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